乙级承担范围: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
一、资历和信誉
①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① 专业配备齐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规定。
②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 从事照明工程设计经历≥5年
④ 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设计≥5项
⑤ 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⑥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设计项目不≥3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① 具备独立进行照明专项指标(照度、亮度、结构强度等)的测试仪器和计算设备。
②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完善的体系,管理制度健全(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